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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8〕138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笔试报名及提交网上审核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7日16:00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提交审核的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4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9日-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一)笔试时间:11月3日。

(二)笔试科目

      时 间

 

类 别

11月3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有关具体规定及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

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有关报名工作,切勿违规委托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代办报考手续,以免上当受骗,影响报考。报考时如有问题可拨打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电话:0769-22830813,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政府机关二号大院2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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